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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01/2025-60708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抚府办发〔2025〕26号

  • 文件有效性: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8-05

外围足球app_沙巴体育办公室外围足球app_沙巴体育:印发抚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图解:抚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外围足球app_沙巴体育: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江西省外围足球app_沙巴体育: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美丽抚州建设,结合抚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抚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完善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抚州市各县(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边界、市级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二)优化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在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落实抚州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定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把城镇开发边界、各类开发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入一般管控单元。

(三)修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集成现有生态环境管理规定,精准修订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一单元一策略”差异化精准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明确允许的开发建设活动及相关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承载区,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一般管控单元要以维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为前提,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四)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字化建设。依托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市、县(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实现与省、市、县(区)平台数据共享。以数据管理、实施应用、统计分析、接口服务等为基础功能,支持智能研判、调整更新、成果备案、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功能应用,并纳入数字政府建设。依托“赣服通”,依法依规公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信息,实现信息掌上查询。

(五)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应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等定期调整。5年内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或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调整的,管控方案相应同步更新;其他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在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科学论证后动态更新。调整、更新后的管控方案报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禁不符合规定随意变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及在调整、更新过程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变通突破等行为。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服务全重大战略。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抚河流域整体性保护与系统性治理,促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控要求,推动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合理布局,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引导资源要素向环境容量大、保障条件好的区域集聚,助力构建一主一副、一群六点、多廊串联区域发展新格局。

(七)支撑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领作用,推动制造业等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强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引,加大环评服务保障力度,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数智化改造、绿色低碳转型,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支撑作用,高水平服务抚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等建设。

(八)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优先支持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低的项目。强化能效标准引领,推广绿色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和先进制造业、材料产业、医药和食品产业、数智文化和旅游产业、特色农业和深加工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生物医药、绿色农林产品产业集群,着力推动有色金属、机电制造、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兴产业体系。不断引导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化工”和落后产能有序腾退,引导园区外化工企业有序“入园”。

(九)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积极探索和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新通道。围绕新能源汽车和先进制造业、材料产业、医药和食品产业、数智文件和旅游产业、特色农业和深加工产业,大力发展新业态新经济,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试验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壮大“赣抚农品”品牌竞争力,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探索技术创新、品牌打造、文化资源挖掘等有效路径,创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生态补偿、生态产品认证和市场交易、绿色金融服务等机制。持续完善生态价值制度化评价,加快推进生态产业规模化发展,将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

(十)服务支撑综合决策。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区域开发建设、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应用,为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支撑。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底线约束和前端引领方面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企业投资的引导。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指导企业利用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快速了解拟投资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掌握生态环境制约因素,优化项目选址选线。

三、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十一)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强化优先保护单元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夯实“一河六廊,四片多点”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优先保护单元为重点,针对抚河流域(抚州段)综合整治与水源涵养区、武夷山脉森林质量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盱江流域水源涵养与水生态综合治理区、临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区四个生态修复分区,构建“两屏三廊多斑块”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十二)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要素管理协同,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抚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重点推进抚河流域(抚州段)综合治理、洪门水库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建设美丽河湖,建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污染严格控制、治水管理一体化的保护与防控体系。深化大气污染分区差异化治理,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主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矿山和尾矿库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土地安全利用。加强声环境管理,推动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地布局协调。以化工、涉重金属区域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落实抚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实施分区管理、分级防治。

(十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武夷山西麓、雩山山脉、抚河源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推进生物多样性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建设,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强化种质资源与农林牧渔可持续利用。

(十四)严格防范环境风险。聚焦化工园区、冶炼、尾矿库等管控单元,强化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督促化工园区运用安全风险能化管控平台,完善优化封闭化管理,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土壤污染源源头防控,加大集中连片耕地保护力度,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污染物场地管控和修复。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准入,落实重点区域内的新建、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强化铊、高氯酸盐等污染物风险防控,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

四、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机制

(十五)强化政策协同。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融入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强化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协同,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源头预防作用,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择典型产业园区试点,分阶段有序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协调联动改革试点。

(十六)加强部门联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和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牵头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与调整更新、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协调联动,制定行业发展和开发利用政策、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减少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并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监督执法协调联动。发展改革部门要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实施充分衔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共享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级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资金保障。

(十七)深化区域协同。强化流域整体性、区域协调性管控,建立完善水陆联动、区域一体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强化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推动抚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区域协调管控,实现重要生态空间、重点开发区域管控梯次延续。

(十八)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动态监控,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它区域,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推动限期整改。对违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包装力度,积极争取外围足球app_沙巴体育的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加强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常态化推进共享共用、调整更新、监督落实等事项,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进展。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案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一览表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一览表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服务重大战略实施

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控要求,推动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合理布局,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

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引导资源要素向环境容量大、保障条件好的区域集聚。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

支撑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

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领作用,推动制造业等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4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支撑作用,高水平服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

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等建设。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7

优先支持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低的项目。强化能效标准引领,推广绿色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8

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深入实施“4+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生物医药、绿色农林产品产业集群,着力推动有色金属、机电制造、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兴产业体系。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9

不断引导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落后产能有序腾退。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

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

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新通道。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11

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试验项目建设。

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2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3

持续完善生态价值制度化评价,加快推进生态产业规模化发展。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14

服务支撑综合决策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区域开发建设、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应用。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企业投资的引导,优化项目选址选线。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6

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优先保护单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夯实“一河六廊,四片多点”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构建“两屏三廊多斑块”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7

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深化抚河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以流域控制单元为基础推进精准治污,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绘就水清岸绿生态画卷。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8

深化大气污染分区差异化治理,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主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9

加强声环境管理,推动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地布局协调。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0

以涉化工、涉重金属区域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实施分区管理、分级防治。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1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2

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3

强化种质资源与农林牧渔可持续利用。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4

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聚集涉化工园区、冶炼、尾矿库等管控单元,强化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5

加强土壤污染源源头防控,加大集中连片耕地保护力度,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污染物场地管控和修复。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6

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准入,落实重点区域内的新建、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7

强化铊、高氯酸盐等污染物风险防控,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8

强化政策协同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9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协同。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0

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1

选择典型产业园区试点,分阶段有序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协调联动改革试点。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2

加强部门联动

牵头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与调整更新、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3

制定行业发展和开发利用政策、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减少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并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监督执法协调联动。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4

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实施充分衔接。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5

深化区域协同

强化流域整体性、区域协调性管控,建立完善水陆联动、区域一体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6

强化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推动抚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区域协调管控,实现重要生态空间、重点开发区域管控梯次延续。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7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更新

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8

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动态监控,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9

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它区域,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推动限期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