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闹事 刑拘严惩
——陈某醉酒驾车闹事案
【基本情况】 2016-9-21,
【处理过程】 县交警大队受理工单后,转到交警城关中队核实处理。经查,交警出警后在现场扣押了双方的事故车辆,已告知双方第二天上午到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处理,并未要求私了。但当事人随后邀10多人在交警大队院内无理取闹、谩骂交警。交警将其控制,经检测,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336.4毫克,属醉酒驾车。交警大队依法依规对陈某以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反思启示】 酒后驾车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给驾驶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危害,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和一系列冲动的言行。请驾驶员朋友一定遵纪守法,远离酒驾。
(县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