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街镇推进网格化管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来源:黄沙街镇   2023-06-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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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织牢织密防范学生溺水(以下简称“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建立健全我镇网格化管理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保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构建网格化责任体系

  构建村(社区)、学校(幼儿园)主职干部负总责、分管干部牵头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网格化责任体系。

  (一)镇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统筹领导全镇防溺水工作,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坚持镇干部包村(社区),督导防溺水工作。

  (二)镇党政班子班子成员兼任辖区中小学和教学点特聘安全副校长,做好乡镇干部联村,村干部联水域,联点干部负责防溺水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六有”(有专班、有方案、有经费、有台账、有巡查、有奖惩)工作制。

  (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将防溺水职责分解到每一个责任单位或家庭(自有水沟或鱼塘的),组织干部开展走访宣传和水域巡查。村(社区)负责在本村(社区)水域附近设立足量的警示牌,配备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救援工具,有条件的要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网)。

  (四)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和校(园)长对全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专题部署学校防溺水教育工作,严格落实防溺水责任,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五)教育行政部门发挥行业牵头作用,协同宣传、政法、民政、住建、公安、卫健、应急、水利、交通、文旅、团委、妇联、老干协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湖南省防溺水责任清单,安排专人做好防溺水工作,整合资源信息,加强部门协作。

  (六)家长(监护人)是防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二、明确网格化工作任务

  村(社区):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和清单制管理,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暑假期间在中小学校校门口、主要街道路口和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横幅,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敲锣”“屋场会”等方式,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要加强与住建、公安、应急、水利、文旅等有关水域主管部门沟通联系,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等所有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确保一村(社区)不落、一坑不漏,明确每处水域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巡查人和联系方式。暑假期间,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社区以网格为单位分别组建防溺水巡查队,巡查队员主要由村(社区)干部、党团员、网格员、水塘管理员、驻村辅警、森林防火员、卫生保洁员和村民志愿者等组成;防溺水巡查队负责在重点时段开展一日三巡,及时劝阻学生戏水游泳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社区以网格为单位分别建立本村(社区)常住及暂住未成年人信息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将监管任务明确到具体责任人。村(社区)负责制定防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灾害预警预报,加强对学生涉水活动的规范和引导;在上游水库泄洪、突发强降雨等水情变化期间,要协同住建、公安、应急、水利、文旅等部门跟踪排查,及时将新增加的危险水域登记入册,完善管理台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快速有序开展救援和处置。村(社区)要组建力量充足、装备到位的应急救援队,常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救援设备,确保一旦发现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有效开展救援和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生学生溺亡事件后,村(社区)在30分钟内向镇政府应急部门、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24小时内报送文字报告,信息报送要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字精练、要素完整。

  党政办:要将防溺水宣传列入工作计划,4至10月,不定时在集镇电子显示屏播放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和公益宣传片,并发动沿街门店、单位滚动播放防溺水安全提示字幕。暑假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加强防溺水宣传。

  综治办:将防溺水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引导和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防控责任,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财政所:统筹加强防溺水工作保障,安排必要的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巡查巡防、应急救援等工作经费,并建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群防群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全天候监控防范。

  派出所:组织民警、驻村辅警结合进村入户警务活动,明确驻村(社区)辅警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参加防溺水联合巡查工作。为镇派出所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援绳等救援设备,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会同综合执法大队、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民政所: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社区)“儿童之家”,并督促村(社区)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暑期学生家庭探访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

  电信、移动、联通:配合县工信局在暑假期间每周一次向全镇用户发送防溺水提示公益短信。

  自然资源所:督促有关地方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开采砂石土等采矿场所安全管理。

  联审联批办(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相关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交通站: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加强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整治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安全警示牌。

  水务站:加强河流、湖泊、权属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文化站:指导镇域内各景区(点)加强内部水域管理,排查整治溺水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护栏,安排专人巡察,开展应急演练。

  卫计办(卫生院):要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救护小组,一旦发生学生溺水情况,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医学救援。

  应急办: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溺水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有关学生溺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指导督促工贸企业设置涉水生产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教育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行动(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做一次家访),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安全常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陪同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水游泳,不识水性的学生不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暑假期间,学校广泛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利用学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QQ群、短信等方式,每天推送防溺水宣传警示内容,不断强化学生和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暑假期间,要创造条件加强中小学生游泳技能培训,加大辖区内公共体育场馆尤其是游泳场所免费向学生开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