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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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D2YU202404010008)

  (第二十20244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YU202404010008

反映岳阳县公田镇港口村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母猪养殖场):1、臭气扰民;2、对该公司外排的水质存疑;3、养殖场在初建的时候侵占农民山地。

岳阳县

水;大气;生态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岳阳县公田镇港口村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母猪养殖场)”实为“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群众反映的“臭气扰民”情况属实;反映的“公司外排的水质,养殖场在初建的时候侵占农民山地”情况不属实。

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检查时,该场粪污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阅该养殖场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和2023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外排废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环评批复)一级A标限值;排放的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标准限值。虽然该养殖场产生的臭气浓度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但也不排除在养殖过程中因现场管理不当,废气处理设施未及时维护保养,设备故障,阴雨天气扩散能力差等原因,造成有一定的异味产生。

2、该养殖场的养殖基地属设施农用地,性质为林地和耕地,面积约139亩,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已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补偿,未违规侵占农民山地。

部分属实

12024315日、20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分别委托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对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外排废水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水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限值;臭气浓度均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标准限值。2一步,我县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责任。督促业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履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经营,正常有效运行各类粪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设施,做到合理利用和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服务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公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检查监督,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健康合法经营、良性发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依法严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