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市监〔2024〕3号外围足球app_沙巴体育:印发《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09:26
浏览量:1 | | | |

局属各机构:

  现将《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有效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优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二、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各项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少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小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消委服务中心)。

  四、活动内容

  (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县雪天盐业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移动岳阳县分公司、中国联通岳阳县分公司、中国电信岳阳县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在岳阳县荣家湾镇亿丰时代广场设立咨询台、展架展示位,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举报,设立真假商品展示台展示各类真假商品,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同时,各基层所在各自辖区适当位置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现场进行消费维权教育宣传。

  时间:2024年3月15日

  牵头单位:消委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法规股、市场股、知识产权股、盐业股、保化股

  (二)开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月活动

  将3月份确定为“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月,宣传湖南省消费维权IP形象—湘消宝,开展年主题宣传。组织编辑《2023年岳阳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2023年岳阳县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印制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户外广告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力。

  1、编辑《2022年岳阳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时间:2024年3月13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质量股

  配合单位:食品流通股

  2、编辑《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时间:2024年3月13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投诉举报中心、执法大队、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及处理消费维权投诉事项的相关股室

  3、印制3·15宣传资料。

  时间:2024年3月13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消委服务中心

  4、门店户外广告显示屏宣传。

  时间:做好辖区经营户门店户外电子显示屏有关3·15宣传标语的宣传

  时间:2024年3月13日前

  牵头单位:商广股

  配合单位: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三)组织3·15执法行动

  联合整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短斤少两、价格欺诈,食品安全等消费领域违法乱象,组织开展3·15执法行动。加大对投诉举报的跟踪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结率,并邀请记者媒体跟拍相关执法情况。

  时间:2024年3月15日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集中销假行动

  在县政府指定的垃圾场,集中销毁2023年依法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联系电视台跟踪报道,守护市场安全,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打假成果。

  时间:3月15日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求在3月13日前把假冒伪劣产品送至县局综合执法大队登记造册,然后在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销毁)

  (五)集中收看央视3·15晚会

  强化央视3·15晚会期间舆情和风险研判,主动发现和高度重视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央视3·15晚会期间督促检查和值班备勤,积极做好曝光典型案件应急处置。

  时间:2024年3月15日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局属各机构

  (六)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

  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农村等“五进”系列活动。普及农村地区、特殊群体对智能化产品、电子设备、养老产品、婴幼儿产品、食品的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理性消费。

  时间:2024年3月份至4月份期间

  牵头单位:消委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倡导引导和经营主体信用提升活动

  联合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倡导引导相关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践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开展信用提升行动,鼓励外围足球app_沙巴体育:经营者加强信用合规建设,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牵头单位:消保股

  配合单位:信用监管股、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及相关股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责任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3·15系列活动作为促消费扩内需、创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扎实履行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职责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二)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各责任机构及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方力量,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和风险防控。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

  (三)严明纪律,增进实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各项财经纪律规定,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费用。高度关注相关诉求和舆情动向,加强引导,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的发生,让消费者感受到活动的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收集整理有关图文资料,按要求及时向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报送相关情况。

  请各相关机构在3月29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及视频资料报送至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151****7998。